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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高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统一集中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学校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分2期开展(3月20日-24日、3月27日-31日),每期集中学习5天。

二、培训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

三、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观看中央党校专家教授授课录像,具体详见课程安排(附件1)。

四、培训地点

校本部8号楼301会议室、中山校区学术报告厅。

五、培训形式

集中学习、自学和分组研讨。

集中学习由省委教育工委通过网络视频传播方式,同步开班、同步学习、同步结业。自学和分组研讨由学校组织开展。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结合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严明培训纪律。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培训期间不得聚餐吃请,严禁饮酒;要提前15分钟进入课堂,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课堂,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携带手机,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对外宣传发布培训有关信息。

(三)严格考勤管理。参训人员严格按划定座位就坐,不得随意变更座位;组织部要会同纪检监察室做好缺勤、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登记,每期培训结束后将考勤情况汇总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参训人员在培训过程中,原则上不能请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书面请假条交由组织部汇总提交督导专员履行请假手续,在请示省委教育工委后方可审批,组织部要做好请假学员补训安排。

(四)抓实专题研讨。分组研讨以10-15人为一组,各组组长要组织本组参训人员紧紧围绕研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重点谈接下来怎么干,有哪些具体思路举措,确保言之有物。每次研讨都要提交发言要点(附件2)。

(五)夯实轮训学习成效。每期培训结束后,要结合培训学习成果,带头钻研、带头宣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在1周内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提交组织部汇总,学校选出优秀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展示。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上课研讨、出入公共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

(七)做好技术对接保障。信息化建设部和教务部各指定1名技术人员,做好校本部和中山校区分课堂培训技术支持工作

培训结束后,组织部及时将整体学习完成情况和培训总结等材料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

联系人:曾永超

电话:83499629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课程安排

2.分组研讨发言要点



中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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